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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08年科研课题的通知(01/09)
新闻 - 重要文件
周二, 18 11月 2008 11:14


川卫办发〔2008〕52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我厅组织专家对今年收到的570项科研课题进行了评审,共批准立项427项,其中  115项给予科研经费资助。现将2008年卫生厅批准的科研课题下达给你们。请你单位按照《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课题的管理,给予人、财、物的支持,保证按计划组织实施。各单位可在四川医学网(www.scyx.org.cn“服务大厅栏目—卫生厅科研课题”板块)查询本单位项目的具体情况。
  卫生厅批准的科研课题,发表论文时须注明“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编号08××××)”,课题完成后可以申请卫生厅组织科技成果鉴定。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和第十条规定,2005年起立项的卫生厅科研课题,按申报书起止时限到期的,需填报《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变更或结题情况报告表》(此表在卫生厅网站www.scwst.gov.cn重点栏目—科技教育板块下载),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卫生厅科教处。到期未报的,次年不得再申报卫生厅科研课题。
  请课题申报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到卫生厅科教处领回本单位填写的《四川省卫生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