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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批准四川省人民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的通知(01/07)
新闻 - 重要文件
周四, 25 9月 2008 16:58

四川省人民医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的通知》和《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委托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评审工作的函》,四川省卫生厅于2008年9月5日组织专家,对四川省人民医院申请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进行评审。
  根据专家组论证评审报告结论,我厅决定批准你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请你院切实贯彻执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及其技术规范和伦理原则,加强技术人员临床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严格掌握适应症,提高技术水平。认真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报我厅,我厅将对你院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继续加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