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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28 7月 2008 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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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局及相关单位: 根据现阶段抗震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经请示省领导同意,从即日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医疗保障组编印的《卫生应急快报》名称改为《四川省抗震救灾医疗卫生信息专报》,并将报送周期由每日改为每周一报送。为保证信息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调整后的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下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信息调整的有关事项。信息调整分为调整内容和报送时间两类,调整后需各地报送的所有信息及要求见附件。 (一)调整信息报送的内容。从本周起,根据灾后重建工作的需要,原表七•3“医疗卫生机构恢复开展工作情况周报表”调整为表七•3“医疗卫生机构受损房屋安全鉴定情况周报表”,“医疗卫生机构恢复开展工作情况周报表”不再报送。表七•3“医疗卫生机构受损房屋安全鉴定情况周报表”报送单位为6个极重灾市州(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及6个重灾市州(南充、眉山、资阳、遂宁、乐山、巴中),报送时间为每周五中午12:00前。 此前各地向省医疗保障组灾后重建组报送的涉及每个具体受损机构的“四川省卫生系统房屋安全普查统计表”的详细信息,在此项工作尚未结束前,请于每月30日前将相关信息径报灾后重建组。 (二)调整信息报送的时间。从本周起,对二〇〇八年七月五日下发的《关于规范抗震救灾医疗卫生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中信息的报送时间进行调整。即:除表一(抗震救灾医疗信息日报表)继续实行每日12:0前报送,表五(重灾县受灾乡镇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三日报表)和表六(重灾县饮用水监督检查及安置点水质快速检测三日报表)继续实行周日、周三下午16:00前报送外,其余所有实行周报的信息(表二、表三、表四、表七)的报送时间均调整为:每周五中午12:00前向省医疗保障组报送。 省指挥部还会根据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各类统计指标,逐步建立起灾后统计指标体系,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二、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各地要将信息工作作为当前抗震救灾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规范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省医疗保障组报送有关信息。信息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对外报送信息必须准确并保持口径一致。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指定专人对各类信息实行分类管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信息的逻辑性。此次信息调整后,对信息收集报送的及时性和信息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一定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医疗保障组报送经过认真核实,并确认无误的信息。 三、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从数据分析、统计中发现,有的地方在过去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中,存在领导不重视,人员不固定,工作随意性大,报送信息人员责任心不强,对下级报送的信息不加核查,工作作风拖沓,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不准确,报送的数据之间出现明显逻辑错误等突出问题。这类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宏观决策,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各地在应急状态下的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为了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医疗卫生信息工作的领导,省医疗保障组对今后信息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深入现场开展相关调查。对因信息报送的及时性或信息质量问题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并责成当地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附件:抗震救灾医疗卫生信息一览表 表一、抗震救灾医疗信息日报表; 表二、医疗康复信息统计周报表; 表三、灾后防病工作进展周报表; 表四、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基本情况周报表; 表五、受灾县受灾乡镇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三日报表; 表六、重灾县饮用水监督检查及安置点水质快速检测三日报表; 表七、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及灾后重建信息周报表; 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医疗保障组(代章)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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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 周一, 28 7月 2008 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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