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要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11/20)
新闻 - 重要文件
周四, 03 7月 2008 14:12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等市、州爱卫会、卫生局、教育局、宣传部、广电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8〕54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进一步加强灾区群众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增强群众卫生防病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动员群众自己动手,大搞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灾后健康教育的领导
  健康教育是地震灾后防疫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灾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搞好灾后防疫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健康教育纳入灾后重建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灾后健康教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部门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健康教育活动
  健康教育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地要在政府的领导下,明确部门职责,动员社会参与,共同抓好这项工作。爱卫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当好领导的参谋,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将任务落到实处。卫生部门继续将健康教育作为各医疗卫生防疫队的重点工作,做到卫生工作到哪里,防病知识就宣传到哪里。同时,组织医疗卫生、健康教育人员组成小分队,深入群众安置点、中小学校等巡回宣传。教育部门要针对学生特点,采取专题讲座、自办小报和专栏、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部门要把灾后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宣传作为当前宣传的重要任务,整合媒体资源,广泛深入地宣传防病知识,动员群众,讲究卫生;广电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坚持连续、滚动播放卫生防病知识,并指导督促基层广播站做好宣传工作。
三、精心组织,全面落实防病知识宣传任务
  各灾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宣传重点,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健康教育任务。一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品的作用,切实抓好《救灾防病爱国卫生公约》等宣传品分发、张贴宣传和《灾后卫生防病知识专家访谈》广播、电视节目在市、县、乡镇播出工作。二是要创造条件,在各群众安置点、中小学校(帐篷学校)设置专栏或黑板报,定期更换内容。三是要广泛悬挂卫生防病、爱国卫生宣传标语,宣传动员安置点群众,积极开展安置点及其周边环境卫生治理突击活动。
四、因地制宜,全方位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
  各地要围绕饮水与食品卫生、心理卫生、常见传染病预防、肠道传染病预防、除四害和爱国卫生等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等载体,采取巡回宣传、集中宣讲、举办展览、健康咨询等形式,深入灾区群众安置点、中小学校广泛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使健康教育工作覆盖到灾区每个乡镇、村社和安置点。通过宣传,帮助群众振奋精神,增强卫生意识,提高防病技能;动员群众自己动手,搞好环境卫生,预防疫病发生。
 


省爱卫会       省卫生厅       省教育厅


省委宣传部       省广电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最后更新 ( 周四, 03 7月 2008 1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