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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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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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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 02 12月 2009 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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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局、爱卫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和奇葆书记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全省卫生、爱卫系统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典型宣传和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现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典型宣传和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09]11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并细化宣传(包括公益广告制作宣传)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宣传时间、督促检查、信息反馈等;进一步治理本系统、单位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内部环境“脏、乱、差”现象及做好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工作;强化正面宣传、彰显先进、鞭策后进;继续强化信息上报制度,确保本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有序、有效开展,为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护人民健康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典型宣传和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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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 周二, 23 2月 2010 0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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