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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的通知(09/08)
新闻 - 通知公告
作者:Administrator   
周一, 15 6月 2009 17:05



 

省中医药管理局、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中央在川医疗卫生单位:
  为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宣部等11部门将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简称“双评”活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卫办新发〔2009〕95 号)通知精神,现就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标准 
    (一)“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时间限定在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到新中国成立,即1921年到1949年这28年,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党和国家、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不列入评选范围。具体推荐评选标准是: 
1.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牺牲,值得永远铭记的革命先烈; 
2.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基层优秀共产党员、战斗英雄和革命群众的杰出代表;  
3.坚决拥护和支持革命事业,积极从事进步活动的著名民主爱国人士和国际友人;
4.在全民族抗战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爱国将士。 
    (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重点面向基层,省部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具体推荐评选标准是: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基层优秀党员干部; 
     2.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重大贡献的各行各业杰出代表; 
     3.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解放军官兵、青年学生以及其他先进典型。 
     二、推荐名额和材料上报 
     (一)各市(州)、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在四川省和其他省(区、市)范围内推荐,“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各推荐3-5名,其中卫生系统推荐候选人各1名。卫生部网站首页—专题区—“双评活动”中健康卫士风采录中的人物可供参考(网址:www.moh.gov.cn)。
  (二)2009年6月18日前请将推荐名单(格式见附件一,含10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电子版发至邮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同时请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四川省卫生厅直机关党委办公室,邮编:610041,联系人:王玉萍、于志华,联系电话:028-86134327。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双评”活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深化先进典型学习宣传的一个创新。各市(州)、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工作要求上来,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光荣的使命感,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搞好这次“双评”活动。
  (二)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卫生系统英雄模范人物的宣传,使整个推荐评选活动的过程成为人们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注:卫生部办公厅转发中宣部等11部门关于组织开展“100
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
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卫办新发〔2009〕95 号)
请见四川省卫生厅网站(www.scwst.gov.cn)首页“重要文件”中。

附件:1.“双评”活动推荐候选人名单
      2.卫办新发〔2009〕95 号


四川省卫生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双评”活动推荐候选人名单

   推荐单位(盖章)                             日期:           
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序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简要事迹(不超过100字,可另附页介绍)
        
        
        
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序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现任职务简要事迹(不超过100字,可另附页介绍)
        
        
        
备注:请据以上表格格式自行附表;请务必于6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wyp3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