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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考核(复查)合格的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城区除四害单项工作和各类卫生先进单位的命名表彰决定(09/08)
政务公开 - 先进表彰
作者:爱卫办   
周五, 09 1月 2009 11:23

川爱卫发〔2008〕20号

各市、州爱卫会:

  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坚持不懈地广泛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城市创卫、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全民健康教育向纵深发展。特别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广泛宣传灾后防病和健康保健知识,及时实施环境消杀和病媒生物防治,大力开展灾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为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继续坚持以创建为抓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和卫生创建评选活动,涌现了一大批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经研究,省爱卫会决定,对复查合格的9个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对城区除四害单项工作考核(复查)合格的8个市、县予以表彰;对经各市(州)爱卫会考核合格并推荐上报的10个省级卫生镇、261个省级卫生单位、16个省级十佳卫生村、108个省级卫生村、161个省级无吸烟单位和8个省级农村先进自来水厂予以命名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市、县和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巩固成果,再接再厉,坚持以卫生创建为载体,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以环境综合整治卫生重点的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特别是地震灾区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预防疾病发生与流行,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为四川经济建设和灾区重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考核(复查)合格的省级卫生城市(县城)除四害单项合格市县和各类卫生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最后更新 ( 周五, 09 1月 2009 16: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