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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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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 24 7月 2009 14:3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近日作出决定:2009年兵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师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率先建成无烟单位,2010年实现兵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目标。 兵团卫生局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结合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和创建无烟公共场所活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及评优指标,给予经费支持。同时要结合卫生团场、卫生城市和文明生态小康连队建设及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积极宣传控烟履约工作。加强与媒体的合作,积极宣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的意义和活动进展,带动其他行业主动参与控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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