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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09/08)
新闻 - 工作动态
作者:admin1   
周一, 08 3月 2010 10:56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九大项目在我省社区全面落实,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近日,四川省卫生厅与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从2010年起在全省全面实施。
《办法》的主要特点为:一是《办法》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办法》对考核的原则、对象、方法、结果应用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规定,明确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设计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操作表,例举了考核结果与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挂钩办法,使各级卫生、财政部门组织绩效考核时有章可循,考核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办法》有较强的科学性。《办法》规定,从机构落实和行政推动两大方面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核标准》分值设定为2100分(其中公共卫生服务指标1000分,行政管理职能指标1000分,加分指标100分),有利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并通过赏罚并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办法》明确,采取区(市、县)自查、市(州)复核、省抽查的方式逐级考核,区(市、县)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省对市(州)、市(州)对区(市、县)考核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卫生服务两大指标,既考虑了工作量问题,又突出了不同层级部门的工作重点;《办法》确定,区(市、县)补助资金分配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和机构考核得分情况,并根据公式计算补助资金额度,做到了财政资金的精确分配。三是《办法》有较强的可行性。《办法》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的原则规定为:省、市(州)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奖励资金,对绩效考核结果前三名的市(州)或区(市、县)进行通报表扬并奖励,区(市、县)可统筹安排中央、省、市(州)和区(市、县)本级预算安排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勤(优)罚懒(劣),这样既从总体上保证了人均15元标准的补助经费足额到位,又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做到了科学合理分配,有利于发挥考核结果在补助资金安排中的激励、引导作用。
  
  《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逐步建立良好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运行和管理机制,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积极性,从整体上提高全省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