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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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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25 1月 2010 10:33 |
2010年1月18日至20日,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我省国家卫生城市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推动泸州市“国卫”成果向上攀登、向下辐射,有效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从而促进卫生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省爱卫办在2009年4暗访督导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卫生、建设、环保等部门,采取推荐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泸州市健康教育、市容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五小”行业、居民社区、城乡结合部、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特别是2009年4月督导组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回访。检查组认为,2009年4月督导组指出泸州市“国卫”巩固工作存在的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书记、市长亲自主持会议,多次听取汇报,对整改工作提出了高标准要求和严格纪律,成立了高规格的指挥部,组建了强有力的攻坚队伍,构建了完善的工作网络,建立了严格的督查问责制度;市、区联动,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通过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紧密结合,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使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城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面貌和整体卫生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迎“国卫”复审初检工作取得阶段性突出实效,为迎接今年五月省级复审了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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